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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问题

重庆 11-16 17:06  悬赏 0  发布者:qhP546 回答:(2)
您好,身份证被偷了,一定要登个遗失声明吗?听别人说近日,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请问,上面的说法是事实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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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6 18:28
是事实,但图保险的话,还是登个遗失声明,以免日后出现扯皮情况。
回复时间: 2010-11-16 21:40
不用登报,你说的是事实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因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个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与您聘请的律师或者本律师面谈或者网络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马平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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