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宇  罗雨晴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2013年打掉别人两颗门牙2014年该判刑么

安徽-宿州 06-24 11:35  悬赏 20  发布者:赵冠军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3年,我家人打掉了邻居两颗门牙,鉴定为轻伤,被对方告上法庭。一直拖到2014年二月份正式开庭,对法律都不太懂,所以一切都听律师的,但证据对我们不利,所以最后认罪并被判11个月。后来因别事咨询别的律师,又给律师看了当时的判决书等其他资料,以及时间的缘由。律师说,2014年轻伤不列入刑事犯罪的标准,不应该承当刑事责任,属于误判。家人又回想起一开始时,警方并未下达通缉书,也没有告诉家人此事件,直接就把人带走了,由于对法律不懂,只得找律师帮忙。
问题补充:
2014年元月1 日新宪法新解释。打掉两颗门牙是不是应判为轻微伤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4 14:33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24 11:44
你不知道从那里得来的消息,轻伤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有轻微伤才是可以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4-06-24 11:49
你好,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6-24 13:54
您好!轻伤是构成刑事上的犯罪的,另外把人带走需要的也不是通缉书,而是逮捕令。根据您的陈述,您家人将别人打伤,理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认罪判刑是正常的。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做法律指导,以便您更快、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具体的辩护意见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28 15:01
判决已经生效,不可能再改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96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77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55
江苏 无锡
人气:51226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9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1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