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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力退婚吗

陕西-宝鸡 06-25 08:06  悬赏 0  发布者:失败的人09……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律师:
    我们在网上认识后,先开始感情较好。后经常吵架,女方离过一次婚,而且我还没有结过。我们订婚后,由于女方无理经济要求及女方家属强势致感情破裂,男方给了女方3万彩礼,购买家具、首饰约3万余元。可以全都不要,女方现怀孕40多天,但女方要挟男方要去对方单位、村子、以及男方父亲的学校找校长,看说她肚子大了怎么办,这种情况男方可否提出退婚。
问题补充:
感情破裂原因:一由于我们订婚后是住在女方家庭购买的住房里,女方要求男方一次交10万房款,以及供房贷。男方则要求房子将自己名字添上,或者不添名字,让男方家庭承担房贷。女方不同意。男方家庭经济能力有限,父母只能帮忙还房贷,而且男方个人经济能力有限,而女方也有单位,两个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花费,需要男方交费。已超出男方经济力量。期间女方不允许男方说没有钱,当说没钱就质问钱去那了吵架。共同生活期间,男方将其工资全部用于日常开支,男方更是向女方父母坦诚经济能力有限,属于一般工作人员,在谈对象时,情况都均清楚。更有甚者男方在女方母亲质问下男方父母经济能力情况下,作了说明,男方愿意主动将每月工资交女方,打理。不要求女方出仍何费用,也未得到女方父母及女方同意。在矛盾升级其间,女方母及其妹言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女方其妹是个在校大学生,两次斥责男方,并带有粉刺意味地说:“男方算个啥”。致使男方颜面扫地,而女方并未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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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5 08:52
您好,只要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不管女方是否怀孕都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追问: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现在要是退婚了,孩子怎么办。她拿孩子要挟我,我也不想让娃也生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里。她们家还打算问我怎么赔偿她女儿损失。我该怎么办?她以前离过婚,我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她家让我赔偿损失,我怎么赔?我花了将近6万块钱,可以1分都不要。我们才谈了不到4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6-25 09:14
你好,结婚前无论女方是否怀孕,都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追问:

尊敬的律师:我就是在她们这个家庭里面处处受气,才谈了4个多月吵了2个半月,而且我对象不帮我说话公道话,在变本加厉的情况下,被迫才想退婚的,花了6万块钱左右,我一分都不要。我只希望能把这件事处理好,不留她们要挟我的后患。我家也是农村的一般家庭,她们家条件能好一点。我只希望,不要让孩子出生,这橛对她对我都不好。

回复时间: 2014-06-25 09:15
宝鸡李律师解答:如果你们领取了结婚证,那你可以离婚;如果未领取结婚证,你可以解除同居关系,未婚孩子,与婚生子一样对待,同居期间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共有的予以分割。如需律师服务(起草审核有关解除、分割协议;诉讼代理等),及时联系。
回复时间: 2014-06-25 10:4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4-06-25 11:38
婚姻自由,你当然有权利退婚。
回复时间: 2014-06-25 11:02
从现行婚姻法上看,并没有关于婚约的明文规定,在法律上既不禁止男女双方自行订立婚约,也不承认婚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关于解除婚约所引起的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回复时间: 2014-06-25 20:37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6-26 09:42
我建议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及首饰等共计六万余元,即使你不愿意要这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放弃,但是你们的问题或许只有通过诉讼途径从侧面解决,有需要可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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