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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待遇合理吗?

新疆 11-16 21:18  悬赏 0  发布者:LINJI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今年78岁,46年参加革命,离休前一直在商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离休后十几年后,原来工作过的物资公司被县财政局兼并,成为事业单位,在今年的离休工资调整中,企业单位离休的要比事业单位离休的高出三、四百元,而我现在却因为原来的物资公司成为事业单位只能拿到一半钱,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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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6 22:34
建议在当地的老干部局反映情况,应该可以有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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