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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

 06-25 23:20  悬赏 10  发布者:janus0……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债务人A在199*年办工厂,其中向农业银行贷款50万,债务人于199*(也就是贷款随后一年内)不幸外地出差勘察意外身亡,随后农业银行便对其工厂行使了具有拍卖等权利,其中进行了法律程序进行了诉讼,被告人为债务人亲属妻子与其两个儿子,随后被告方已按照判决支付了原告农业银行一年的银行利息,已到至今2014年,工厂的的各种权利,拍卖权,买卖权都由农业银行接手。请问,1:贷款50万元的利息从什么时候停止计息?2:如果按照贷款还清为止停止计息算下来几百万,会由债务人的夫妻与子女还吗?3如果对债务人的土地与厂房进行买卖,其中债务人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是由债务人的妻子与儿女直接进行交接,不需要第三方买房的介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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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6日 20时08分
需要根据贷款合同以及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当面咨询为宜。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请问如果子女没有继承该厂房,厂房使用权姓名并没有更改,子女有义务归还贷款与其他利息吗?

回答:

没有继承,没有义务还贷款及其他利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继承是不是只要没有更改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姓名人,就算没有继承?请问,其妻子也不需要还贷款和利息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6 09:05
贷款利息要按你们的贷款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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