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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母亲再婚后的财产分割。

 06-26 22:42  悬赏 0  发布者:cmm090……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6)
我母亲在我5岁时同我继父结婚,母亲婚前有一房,在07年时房屋拆迁赔偿了一套85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一直是母亲和继父在住着。继父有2个女儿,在和我母亲一起供她们读完书工作后就一直没和继父联系了,直到07、08年才又联系了两年,一来就找我继父要钱,继父陆陆续续给了些钱后不愿再给,她们就又没再来往了。我想咨询一下,在我继父去世之后,她的两个女儿有来争房子的权利吗?继父还有一些钱,她们没尽供养老继父的义务,一直都是我在尽孝,这钱她们有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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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7日 11时46分
你好,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不能要求分割。另外,关于继承问题,你继父的子女是有权对你继父的财产进行的法定继承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6 22:47
答:不能,登记在你名下,是你的个人财产。钱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4-06-27 07:41
房屋是登记在您的名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继父的钱属于遗产,原则上继承人都有份额,除非有不予分配或少分配的情形出现。
回复时间: 2014-06-27 08:12
你好,已经在另一个询问中回答了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13
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6-27 11:38
房子是你的名字,他们无权分,但对于钱,他们是可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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