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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脚踝骨折派出所不予处理

陕西-西安 06-27 08:44  悬赏 5  发布者:624989…… 给我留言  回答:(11)
前一段时间我嫂子和我哥在家中休息,被3个邻居找上门,在家门口将我哥和我嫂子打了一顿造成我嫂子脚踝骨骨折,在扭打过程中我嫂子也将对方一人打伤,但不是很严重,现在派出所也不抓人,也不予给我嫂子做伤情鉴定,这都快一个月了,就一直在拖着,对方可能已经花钱买通了派出所,我嫂子的伤应该已经算是轻伤,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了,可是派出所就这样拖着等我嫂子伤好了,就可能不了了之了。医药费已经花了一万多元了都是自己出的钱,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做才能让公安部门尽快处理此事,并且通过法律严惩凶手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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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27 15:10
可以向其上级,公安分局或者检察院反映,督促立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08
你好,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22
你好,可以向一级公安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23
您好,可以找上级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25
你好,可以向一级公安部门投诉。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53
催促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推脱你们可以进行立案监督。
回复时间: 2014-06-27 09:58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或自己委托进行伤情鉴定,鉴定后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6-27 10:44
向派出所申请法医鉴定,如构成轻伤要求派出所抓人
回复时间: 2014-06-27 14:2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嫂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嫂子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嫂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嫂子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我的补充: 2014-06-27 14:23
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向督察或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回复时间: 2014-06-27 15:45
你好:1、向上级领导反映;2、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6-28 00:22
可以帮你写反映材料 向检察院或上级部门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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