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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结婚不登记,生个女儿己5岁,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我想要回小孩但女方不肯给

广东-湛江 06-27 21:4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不结婚不登记,生个女儿己5岁,现在两人感情破裂,我想要回小孩但女方不肯给,我应该怎样办,请英明律师给我回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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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27 22:0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3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27 23:3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抚养权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6-27 21:47
可以就抚养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
回复时间: 2014-06-27 22:10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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