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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中院、上蔡法院,法官不按套路来怎么办?

河南-驻马店 06-27 22:11  悬赏 0  发布者:党建委 给我留言  回答:(3)
上诉人的两处宅基地和党磊的宅基地同为一个文件批准,同样的事实、性质、诉讼。为什么一二审法院会做出两种互相矛盾的判决?
   上蔡县人民政府作出上政土(2012)70号文后,反映人于2012年8月1日提起行政诉讼,同年9月4日一审法院作出(2012)上行初字第139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认为此案的审判须以另一行政案件(党磊)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即指本案第三人上诉不服上蔡县人民法院(2012)上行初字第38号行政判决书,并裁定此案中止审理。既然不能依另案审理,上蔡县人民法院为什么能作出如此荒谬的裁定呢?裁定书是由上蔡县人民法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正式、规范的法律文书,之后又以“没有法律依据”而否定,如此前后矛盾,司法裁定文书的效力何在?司法威严何在?难道法院可以随意出具没有法律依据的文书?还是法律本就是一些滥用职权之辈的玩物呢?
问题补充:
抗诉是什么时间到检察院抗诉。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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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27 23:14
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4-06-2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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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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