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陈利厚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孕妇交通事故

云南-昆明 06-28 00:18  悬赏 30  发布者:clzm 给我留言  回答:(2)
孕妇乘电动车在右车道正常行驶,遇到在直行道停车等红灯的出租车突然向右变更车道,导致两车相撞,孕妇有早产风险,和出租车司机协商未果,想提交法院解决,除了医药费,营养费,陪护费,误工费,伙食费外,孕妇因故退掉的火车票,飞机票的手续费,还有因为身体虚弱导致出行时陪护人员的来往车费(孕妇本要回老家,因事故退掉了车牌)能否一并要求赔偿,除此之外,能否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8 11:54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假设未购买交强险,则交强险承担部分由车主负责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索赔时协商不成可起诉肇事者、保险公司和车主。赔偿项目和金额得根据医疗票据、医疗病理资料、医嘱意见(主要是患者全休、护理、营养三项意见及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两项专业鉴定结论意见(有必要时再做)、其他相关损失凭证等综合计算。可以主张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残疾赔偿金、交通、鉴定等费用。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追问:

孕妇本身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属高危孕妇,现正在医院做保胎治疗,因事故造成孕妇有早产风险(被撞摔倒),可否附加精神损失补偿?

回答:

与结果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当然是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6-30 11:10
可以提精神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10928
广东 深圳
人气:13679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476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7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