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下岗再就业职工可以减免国税的增值税

湖南 11-17 16:54  悬赏 0  发布者:fuxia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个下岗再就业者。2000年下岗,2008年县劳动局才下发再就为优惠证,可我从未享受过国税减免的任何优惠政策,多次向国税部门申请减免都不了了之,请问国税的增值税可减免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8 13:57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319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8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57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0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21
广西 柳州
人气:7037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