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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拍卖给私人后,私人改变用途需缴纳高额费用吗?

四川-凉山 06-29 16:33  悬赏 0  发布者:博源宝瓶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通过拍卖购得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红莫镇红莫粮站,面积9789.85平方,该土地的用途是仓储,现我准备把该土地出让7亩给烟草公司,公司主要用于仓储和住房,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剩余的土地我也准备修建住房,可是县国土局说我们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每平方需要缴纳300-400元的费用,请问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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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9 18:19
你改变土地用途,各地标准不一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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