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起诉法院所在地选择

湖北-宜昌 06-29 22:20  悬赏 0  发布者:qingsh……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事情大致过程如下:今年四月我姐姐(患有精神疾病,湖北宜昌兴山县农村人,户口未迁走)通过媒人介绍与江苏无锡的吴先生结婚(五月在男方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了结婚登记),现在吴以我姐为乙肝携带者为由希望离婚,当时男方拿了彩礼6万整。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家里人也希望就此离婚,但想走法院程序,请问我家里人可以在湖北宜昌兴山县人民法院起诉吗?还是必须在男方所在地法院解决问题?如果起诉能说下大致的判决结果吗?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9 22:46
1、如果你姐想想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2、判决结果依你的诉讼请求而定,你都没有什么诉讼请求,所以不好回答。
追问:

太感激谢律师了,能否再问您一个问题:倘若男方起诉那么是在哪个地方的法院?

回答:

倘若男方起诉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即兴山县法院

回复时间: 2014-06-30 09:39
起诉需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男方经常居住地在宜昌这边,就可以在这边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6-30 10:48
两口子在哪里共同生活,超过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4-06-30 14:06
直接由男方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西桂林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75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0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3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11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3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