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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陕西 06-30 05:42  悬赏 10  发布者:凉水中绿萝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10年付了一套期房的首付60%,12年12月办理了售房合同,并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13年元月与妻子领结婚证前因为不懂法和对妻子抱着用真心换良心的想法,给她写了一份婚后房屋共有(门牌号都写上了),13年3月我正式开始还公积金贷款,暂时未交契税和大修基金所以暂时不办房产证。婚后妻子工资比我高,却不愿意支付任何家庭共同开支更不愿意共同还贷款。近期我发现她与一名男子用多部电话频繁通话,并且行踪诡秘,怀疑对我不忠。我想请问专业律师,1.万一离婚,我签的协议是不是会被法院判处分割房屋财产。2.仅凭她与男子频繁通话记录是不是可以判定她对婚姻不忠。3.我现在将房子所有权转移到我父亲名下是否可以规避之前所签署的共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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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30 10:43
该房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婚前协议属于赠与,只要没加名,你可以撤销。不过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什请问么叫没加名?房产证没加名还是协议没加名?谢谢!

追问:

什请问么叫没加名?房产证没加名还是协议没加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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