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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抚养权

福建-莆田 06-30 14:01  悬赏 0  发布者:opo00o……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女友是在酒店做小姐,她父母在家没有做事,家里有一个姐姐离婚过,跟另一个男人未婚生了一个儿子,家里有一个哥哥,40岁了还没有结婚,她家是在山区,家里的经济条件很不好,去年我女友把我女儿带走,之后我就再也找不到她人了,我想要回我的女儿,打官司的话,我赢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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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6-30 14:0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6-30 17:35
机会不大,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6-30 16:05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一般参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基本原则进行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6-30 22:31
建议先找着女儿,再打这个离婚官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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