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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上海-闸北区 07-01 10:22  悬赏 30  发布者:liuqi6……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上海蓝赛普软件培训基地签了一份岗前培训合约,这是一个以贷款来学习的,前期自己不需要付款 后期你工作了,在还给与蓝赛普合作的《宜信贷款公司》的钱,当初我签合同时,她们说两个星期左右就开课了,但是两个星期都过了还没开课,于是我就打电话问公司,公司就说,下个星期就开课了,连续三次都这样,一等就是一个月,在这其间公司给介绍了不少临时工作,但是一过去人家就说我们要长期的,短期的不要,我去那些单位面试时,公司就说,他们如果要问道你是做短期的还是长期的,你们就说长期的,在这中情况下,就存在欺骗行为,现在我开课了,在课堂学习了三天,感觉并没有当初像他们说的那样好,现在我要解除合约,她们说要我赔偿违约金,我说之前你已经耽误我的时间了,还要我在赔偿,  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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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1 10:28
需要依据双方签订合同来确定。
追问:

合约上并没有开课时间,只是他们口头说的。合同上说如果我解除合约,就要付20%的违约金,还有就是当初签合同时他们就给了一份合同 也没有什么收据,这种情况 我该咋办

回复时间: 2014-07-01 11:07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试着向批准他成立的机构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7-01 11:10
你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回复时间: 2014-07-01 11:25
你好,需依据双方签订合同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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