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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6.30盖章公布新规定确提前一个月实施

江苏-无锡 07-02 09:05  悬赏 0  发布者:yf8656 给我留言  回答:(4)
由于上个月有半个月休的病假,7.1来上班,公司发布公告,从6.1日开始实行病假及事假工资新的扣除方法,原来是按基本工资结算,现按照全额工资结算,但是公司法人同意签名盖章是6.30,公告上又是6.1日开始实施,这样合法吗?
问题补充:
我应该与公司交涉,从7.1开始实施吗?如果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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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2 09:12
这是不合法的
追问:

我可以要求上个月按照原来的方式结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呢

回复时间: 2014-07-02 09:51
你好,需要看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追问:

原来的规章制度就是加班以及病假事假都是按照基本工资结算的,劳动合同上应该也是这么写的

回复时间: 2014-07-02 09:58
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07-02 10:16
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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