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陈利厚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赔偿

辽宁-沈阳 11-18 17:21  悬赏 0  发布者:lixinf……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和丈夫于94年1月共同在一起生活,我是离婚,他是丧妻,我俩至今未结婚登记。他有一男孩13岁,我们共同将他扶养成人。

前几天我丈夫遇车祸身亡,我今年52岁,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能不能得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8 17:24
 根据您的叙述,个人认为,假设您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话,因为您和您丈夫是94年1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您们的婚姻已经构成事实婚姻,您可以以配偶身份得到赔偿;否则您应当举出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一直靠您丈夫赚钱生活的证据。以上意见,请您参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02
山东 东营
人气:26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82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