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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山西-太原 07-03 16:43  悬赏 0  发布者:281553……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是一名打工者,在一家设计院做设计(2013.4.15-2014.3左右),做了11个月左右,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把我辞了,公司未让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底薪加提成计算,底薪是1700元/月,提成按完成设计面积计算,0.8元/平米,在工作期间我共完成了设计图为85000平米,2013年底付了我奖金35000元左右,说是其余的五一后付了,我过了五一后去要工资,他们是推三推四不想给,后来给我算了10000左右让我拿了了事,我不同意,投诉了有关部门后,公司又让我算工资时,说要扣我的个人所得税,我同意他扣,但公司说是要按劳务扣税,我不同意,我觉的这应该是按工薪扣税才行。麻烦您帮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谢谢。
   我在公司期间,1、公司每个月发工资都是打银行卡2、我办理过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3、考勤记录(但是在在公司的打卡机里)4、入职表(公司存放)
问题补充:
请问这些东西能不能证明我是他们公司 的员工,而不是劳务关系呢,我还有跟公司领导的谈话,是在我跟他计算工资的时候录的,他没有明说我是他们的员工,但他还是提到了员工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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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3 20:45
你们应该是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7-03 21:26
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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