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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我在1单位打工十6年了,从事门卫工作晚8点到早8点没礼拜天

陕西-商洛 07-03 21:0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同志。我在1单位打工十6年了,从事门卫工作晚8点到早8点没礼拜天,其余时间是两个正式工值班,没有同工同酬,只交了3金,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把我们交给劳务派遣中心我不同意,请问我该怎样索赔,该赔多少请给予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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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3 21:16
您好,如果单位解除合同,您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建议跟单位协商,协商未果直接拿着劳动合同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03 21:47
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7-03 22:4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4,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7-03 22:47
你好,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金。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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