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刘同发  高宏图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是去年8月份在工地受伤,今年2月份才检查出来是股骨头坏死,自费治疗4月后未愈

陕西-西安 07-06 16:4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我是去年8月份在工地受伤,今年2月份才检查出来是股骨头坏死,自费治疗4月后未愈。现在能否向劳务公司索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70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06 17:57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等级,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54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06 17:12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7-06 17:5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7-06 18:02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7-06 18:09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最终的鉴定结论,享受相应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建议联系律师携带相关材料见面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06 20:12
和工作没有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7-06 22:25
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
    如协商不成,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你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如怀疑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是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标准是个专业的程序,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依据结果你可享受伤残补助。
    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程序得一个一个走,最终才能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额,如还有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电话联系我,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30
您好,先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1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7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45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3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1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