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拆迁补偿款被没收
河南 07-06 23:07 悬赏 0 发布者:135925…… 给我留言 回答:(3) 四年前,即2011年12月19日郑登快速通道附属物拆迁普查,由市、县、镇参加的调查组,对23+968地段当时已两年(现已五年多)树龄的350堆葡萄树,逐堆喷涂蓝漆作记,详细认真点数,分类登记填表、殿后控诉人签字、再按红色指印,双方确定认可,但未给控诉人只言片语的书面手续,当时,我就进行了质疑,但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的一贯思维模式,还是忍气吞声的接受了现实。
三年后的2013年3月中旬,万万没有想到,组里公布补偿数据却难觅我的葡萄其踪。我三番五次到村询问,始终未果。4月1日,,我专程到镇求见拆迁办主任,他很不耐烦但又装模作样敷衍了事的翻了翻表册,没好气的大声说,“没有”,我问:喷漆、点数、登记、造册、按指印怎么会没有?他却更不耐烦且声高速快地“你葡萄在哪?我咋没见过,不可能有!”当时,我十分气愤,我反驳说:我一草根百姓,残年老朽有何胆量来骗政府!最后他假装一本正经的答复我,随后查查,电话通知你。
我们苦苦等了一个多月,又写了复查书面申请书,村里专干、组长、村民代表都签了字,要求再次复查,得到答复是“葡萄不补偿”,我追问:哪个文件规定葡萄不补偿,他却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5月7日,问题反映到郑州市长电话室,李志刚却从一个被控诉人摇身一变,一下飚升到了凛然法官,这位既是运动员又成了裁判长的官老爷,那架势自然非同寻常,气急败坏、明目张胆的歪曲事实,采取颠倒黑白罔顾事实升级的卑劣说辞“属于抢栽、不予补偿”,作为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堂堂大官人,竟会说出这样极不负责的话来,试问李大人:你调查了吗?你有证据吗?你说昧良心的话,不觉脸红吗?你配当老百姓的父母官吗?
综上所述,可归纳为三:
1.“葡萄没有说”,不经认真调查,妄下断言,实属不作为行径,标准的官僚作风!
2.“葡萄不补说”,贼不打三年自招!在确凿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葡萄是有,但还要耍赖,有是有,就是不补偿。真应了:“是官刁是民”的古老名言!
3.“葡萄抢栽说”,说穿了,自己不作为、说轻了是失职,说准了是渎职!不但不敢正面承认,反而倒打一耙,贼喊捉贼、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不折不扣的强盗逻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很明显,被诉人并未依法执行这一规定;《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样,被诉人仍然违法操作、并未履行“书面形式告知农户”这一法定程序。
我们不仅要问:
1. 普查登记时,葡萄已两年(有照片附后作证),何来“抢栽”?既然被控诉人断定控诉人是“抢栽”,那就拿出“抢栽”的证据来,拿不出证据就是彻头彻尾的“颠倒黑白”!
2. 为什么一个官至镇政府级别、且年富力强又身体健康的人,三次的说法是那么大相径庭、南辕北辙?是不是有点蹊跷、离奇?难道他有间歇性的某种疾病吗?
3. 为什么“没有”“不补”“抢栽”还要喷漆、点数、登记、签字、按指印?
到底是被诉人失职、甚至渎职?事实胜于雄辩!真相终归会大白于天下!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控诉人一个公正的答案!
最后控诉人强烈要求:
李志刚因失职而造成的350堆葡萄树含恨九泉,必须申雪!
李志刚因失职而侵犯控诉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彻底纠正!
李志刚因失职而造成控诉人的损失必须足额弥补!
控诉人将拭目以待!
再次感谢您能看完受害人的控诉文字!
三年后的2013年3月中旬,万万没有想到,组里公布补偿数据却难觅我的葡萄其踪。我三番五次到村询问,始终未果。4月1日,,我专程到镇求见拆迁办主任,他很不耐烦但又装模作样敷衍了事的翻了翻表册,没好气的大声说,“没有”,我问:喷漆、点数、登记、造册、按指印怎么会没有?他却更不耐烦且声高速快地“你葡萄在哪?我咋没见过,不可能有!”当时,我十分气愤,我反驳说:我一草根百姓,残年老朽有何胆量来骗政府!最后他假装一本正经的答复我,随后查查,电话通知你。
我们苦苦等了一个多月,又写了复查书面申请书,村里专干、组长、村民代表都签了字,要求再次复查,得到答复是“葡萄不补偿”,我追问:哪个文件规定葡萄不补偿,他却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5月7日,问题反映到郑州市长电话室,李志刚却从一个被控诉人摇身一变,一下飚升到了凛然法官,这位既是运动员又成了裁判长的官老爷,那架势自然非同寻常,气急败坏、明目张胆的歪曲事实,采取颠倒黑白罔顾事实升级的卑劣说辞“属于抢栽、不予补偿”,作为纳税人供养的公务员,代表着一级政府的堂堂大官人,竟会说出这样极不负责的话来,试问李大人:你调查了吗?你有证据吗?你说昧良心的话,不觉脸红吗?你配当老百姓的父母官吗?
综上所述,可归纳为三:
1.“葡萄没有说”,不经认真调查,妄下断言,实属不作为行径,标准的官僚作风!
2.“葡萄不补说”,贼不打三年自招!在确凿事实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葡萄是有,但还要耍赖,有是有,就是不补偿。真应了:“是官刁是民”的古老名言!
3.“葡萄抢栽说”,说穿了,自己不作为、说轻了是失职,说准了是渎职!不但不敢正面承认,反而倒打一耙,贼喊捉贼、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不折不扣的强盗逻辑!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很明显,被诉人并未依法执行这一规定;《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样,被诉人仍然违法操作、并未履行“书面形式告知农户”这一法定程序。
我们不仅要问:
1. 普查登记时,葡萄已两年(有照片附后作证),何来“抢栽”?既然被控诉人断定控诉人是“抢栽”,那就拿出“抢栽”的证据来,拿不出证据就是彻头彻尾的“颠倒黑白”!
2. 为什么一个官至镇政府级别、且年富力强又身体健康的人,三次的说法是那么大相径庭、南辕北辙?是不是有点蹊跷、离奇?难道他有间歇性的某种疾病吗?
3. 为什么“没有”“不补”“抢栽”还要喷漆、点数、登记、签字、按指印?
到底是被诉人失职、甚至渎职?事实胜于雄辩!真相终归会大白于天下!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控诉人一个公正的答案!
最后控诉人强烈要求:
李志刚因失职而造成的350堆葡萄树含恨九泉,必须申雪!
李志刚因失职而侵犯控诉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彻底纠正!
李志刚因失职而造成控诉人的损失必须足额弥补!
控诉人将拭目以待!
再次感谢您能看完受害人的控诉文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李三勇律师 VIP
- 电话:13311076167
- 280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04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07 09:05
属于违法行为,建议聘请律师诉讼解决,详情可致电。
- [河南-郑州]
- 张书正律师
- 4524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07 10:43
继续反映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娘家要拆迁了可以获得不少补偿款,其中有两个孩子的老公没有户口就没 2个回答0
- 求助各位律师:有关铁路建设工程拆迁的,土地承包户没有在《土地征收 3个回答0
- 您好,我想咨询1下 我们农村住宅拆迁,签完协议了,没给补偿,让把房 7个回答0
- 丈夫婚前房屋拆迁,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款离婚中怎么分割 4个回答0
- 土地承包时我没要地,现我村拆迁,除土地承包补偿外,我能享受土地征用 3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洪静)(2024-03-16)·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就是监护人了吗?
- (李保忠)(2023-11-22)·住宅加建电梯,如果损坏了反对加建电梯者的专有部分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吗
- (姜万东)(2023-08-22)·2006年的全额集资房能算福利房吗(划拨土地)?
- (金立强)(2023-08-0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问题 2020年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原有面积加上昨晚其他补偿共计约15w
- (张亮)(2022-10-28)·农村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