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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村委会理事会根据当地风俗一个代书人,两个见证人书写的继承文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山东 11-19 14:47  悬赏 0  发布者:yile99…… 给我留言  回答:(1)
没有签字的民间行为,但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理事会协调处理并由村理事会代书且有两个见证人,一个代书人的村理事会文书是否合法用受法律保护?
问题补充:
本人女,于1995年十月,因伯父一直未婚,经本人当地村理事会协调家人及本一致同意,将本人过继给伯父为女儿,且由村委会理事会当众由村理事代书,村理事两人见证,书写文书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但根据当地民俗均未签字。后伯父于1999年经人介绍找一老伴且带有两子,最小年满18,结婚后村委将本人的所有待遇给断掉,请问应如何处理此问题,现伯父已去世,本人是否有继承伯父部分遗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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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0 13:38
未签字不生效。
如果你过继的时候已成年,那也没有法定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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