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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新买商品房的问题!

 03-13 13:25  悬赏 10  发布者:jflee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2)
买了一个新的商品房,08年12月验收房子时拿到了钥匙,当时还查看电表的时候是O度.昨天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家偷电用电(可能楼下电表处线路动了手脚),电业局已经拍照留底,要交至少1000元的罚金; 
  可是,那个房子我就交钥匙的时候去过一次,安防盗窗的时候去过三次,就再也没有去过,交房时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既没有装修,也没有电器,只有交房时的几个灯泡)我根本没有偷电的理由.
  那个房子交钥匙前开发商的工程队曾经住过,他们也承认,可他们说撤离的时候没有问题,他们不负责,并且说谁受益谁负责.说我们安了防盗窗就用了电.
  昨天我又去那个房子看了,电业局己经停止供电了!而电表是50度,难以理解!我只装了防盗窗,就走了50度?然后又去找了物业,物业现在正在跟开发商协商,让我等两天,可是我担心拖的时间越长对我越不利,如果他们都不负责,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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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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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4日 19时13分

 电业局应该能查出用电时间,我觉得你不用担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3 17:3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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