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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有效性

天津-南开区 07-07 12:34  悬赏 0  发布者:又出交通事故……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对方有一份出售我现住的房屋的协议,卖房款双方各得一部分。一年半前,我起诉过一次,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后来撤诉。上次起诉至今已有一年半多了,我担心过了时效将来再起诉有麻烦,所以,想现在再起诉一次,但不是真打官司,只是为了保持时效。如此说来,为了避免标的额过大而付出过高的诉讼费,我只在诉状上写上一个小数字,比如,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在卖房后支付5000元的损失费。因为只是避免合同过了时效,从而重新计算时效,这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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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22:38
需要看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7-07 12:35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7-07 12:37
撤诉了就不可能延续诉讼时效,如果你这样写了法院这样判决对你很不利,也可以再追加诉讼请求
回复时间: 2014-07-07 13:29
以往经验,您的诉讼请求不够明确,涉及到不确定的第三方买受人,立案会遇到困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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