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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争议

陕西-西安 07-08 22:14  悬赏 0  发布者:networ…… 给我留言  回答:(6)
公司股权争议: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没有有的名字,但其他股东和我一起签署一份授予我股权的协议,我是否具备股东身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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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8 23:08
你好,你的股东身份在签订了协议的股东之间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4-07-08 23:27
你的股东身份在签订了协议的股东之间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抗第三人只能以股东名册上登记的为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7-09 09:23
您好,你的股东身份在签订了协议的股东之间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抗第三人只能以股东名册上登记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7-09 10:50
股东身份以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为准,授予股权的收益只在你和另外的股东之间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7-09 10:52
你有股东身份。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14-07-09 11:05
具有股东身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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