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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8个月没有保险怎么赔偿

北京 07-09 16:3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3)
工作8个月没有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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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9 18:59
可以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39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4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42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47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58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补缴
回复时间: 2014-07-09 16:58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09 17:03
你好,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2014-07-09 17:08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时间: 2014-07-09 17:32
需要交纳,可以向社保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7-09 17:45
你好, 要求补交或者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10 13:42
你好,出现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31 15:53
您好,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于用人单位在用工初期未缴纳社会保险,之后的某段时间开始为劳动者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仲裁时效应当自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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