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离婚房屋分割登记需要哪些手续以及材料?

 07-09 22:12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山西-山西 回答:(1)
离婚房屋分割,在房管局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9日 22时15分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340
内蒙古 赤峰
人气:8826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11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6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