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李仁红  陈皓元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工地转让协议??

河北-廊坊 07-10 08:36  悬赏 0  发布者:mxj702…… 给我留言  回答:(29)
甲方(两人):
乙方(一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原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某某建设项目因种种原因,甲方转让项目投资,由乙方接手继续投资经营。现就甲方转让项目投资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项目实际可计算投资款共计(100)万元整(含土地款、设计费、勘探费),甲方占比为(70)万元,乙方占比为(30)万元。甲方投资款(70)万元甲方暂不收回,借给乙方暂时使用。从2013年10月15日开始计息(月息1分),乙方须在2014年元月31日连本带息全额归还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归还,乙方最迟不能超过2014年2月底前归还此笔借款。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还款。
二、该项目投资建设,如果乙方继续以“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义进行项目投资,甲、乙双方办理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公司过户乙方名下;如果乙方不再以该公司名义进行,甲、乙双方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从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再发生的一切投资费用,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等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三、该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事宜,甲方尽全力协助乙方,不计任何酬劳。如项目确有盈利,乙方可适当补偿甲方前期利息损失。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现在这份协议中乙方去世了!协议未履行!现在甲方起诉继承人要求还款!我们以什么理由应诉?

这是个新农村开发,很多证件不齐全!能不能以证件不全,违法开发为由 使这份协议无效?
问题补充:
只有一个省里的批文,集体土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0 09:15
你好,建议你及时聘请律师,到法院进行应诉,并及时保全,最大可能的保护你的权益,协议不能必然的无效。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7-10 09:24
要了解具体情况,才好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7-10 09:31
找个律师 让律师你给分析一下
回复时间: 2014-07-10 09:40
您好,从协议内容表面来看,看不出有违法之处,故主张合同无效有很大的难度。

不知道乙方是在什么时间点去世的,如果是在2014年1月甚至2月后去世,则对乙方继承人而言相对不利。

若乙方在协议签订后就去世了,则乙方的继承人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且事实上甲方并没有将股份过户给乙方为由主张合同已经无法履行,因而要求撤销原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 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追问:

这个工地本来就是违法的项目,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回答:

必须是违反人大的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才能主张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7-10 09:58
首先这属于合作经营类民事法律关系,从协议内容看,甲方退出,乙方承接项目,甲乙双方合作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乙方死亡,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关系归于继承人,继承人可以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乙方债务;
第三、合作项目属于新农村建设,是否取得许可、批复,合法是合作权益、风险的重要环节,需要可是澄清,他影响合作效力,责任承担;
第四,从甲乙协议看对合作期间没有进行清算,协议第二条也仅仅规定以后费用甲方不承担,那是否意味以前费用还是要承担的,可以要求对合作期间进行清算,如果亏损,甲方承担不费折抵债债权,减轻乙方也就是其继承人偿债责任。
以上意见如有帮助,请点赞。
回复时间: 2014-07-10 10:37
1、可以以开发建设证件不齐全,为由认定‘联建协议无效’联建协议无效,转让协议自然无效;2、城镇规划,土地国家征收或者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等一个不合法或者没有‘开发协议就应该无效’联建协议也就无效;3、合同无效也应该返还对方的财产,但是利息应该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给付;
追问:

既然项目违规,土地是集体地,那就不能转让!这样说合同无效,可行吗?

这个能说明吗?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回答:

可以的,第十二条说明证明土地还是集体的,没有经过国家征用然后出让给他们,我估计起诉前他们也办不下来啊;

回复时间: 2014-07-10 10:44
建议积极应诉。合同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现象,就是合法有效的。证件不齐全也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0:52
把材料带上,律师当面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7-10 10:58
尽量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10 11:02
该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及时聘请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1:12
因为涉及的文件众多,需要综合分析,所以,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帮忙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10 11:44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具体的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09
起诉继承人是可行的,继承人只要继承了项目权利,就应该在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耗时较长,不确定因素多。
相比之下,诉协议无效更可行,方法得当的话,甲方可以主导案件快速获得项目中应得的利益。
如果项目公司的股权还没有转给乙方的话,可能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好能携带案件材料当面咨询。
追问:

工商登记 没履行!

回答:

那就不必履行了,接管工程就比较复杂,需要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10 12:36
建议积极应诉。合同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现象,就是合法有效的。证件不齐全也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5:15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从你提供的协议内容来看,本律师认为该协议虽然名为工程转让协议,实为民间借贷关系,也就是看成简单的乙方向甲方借款70万元的借贷关系;
    2、乙方为借款人,甲方为债权人,因此,按照这样的结论,你可以起诉乙方的继承人,要求归还该70万元的借款即可;
    3、从你提供的协议中也可以明确,你退出了该建设项目,那么就应当收回投资,而没有收回投资的情况下,乙方继续经营,将所投资金转为了借款关系。
    也就是说乙方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继续开发该建设项目。
    4、再有就是乙方何时去世的,去世前你是否主张过该款项的归还,也就是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主张,那么你现在应当将手中所有证据都准备好。
    建议你先向乙方的继承人要求归还借款,并掌握证据,不如录音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掌握对你有利的证据。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另外,你可以拿上这个协议与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面谈一下,看是否是这样,是否能够以这样的理由或者按照这个程序处理。你还可以将协议拿上找到法院的相关法官咨询一下情况,这是否能够按照我所说的情况处理,这样更能够使你的权益受到相应的保障。
    如果以上分析和建议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4-07-21 20:59
这是有案例的,并且当事人赢得了诉讼。建议参考一下“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8)芷民一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与你的情况基本一致,当事人最后胜诉。
回复时间: 2014-07-10 15:27
你好,继承人可以明示抛弃这份遗产。也可以主张协议无效。建议带着材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7-10 15:29
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10 15:35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10 15:46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7-10 17:52
可以协议无效为由抗辩,另外继承人也可以自己继承遗产限额为由抗辩。
回复时间: 2014-07-10 21:54
关键看对方的诉求,和诉讼的思路了。
回复时间: 2014-07-11 06:07
建议直接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以便更好的分析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维权,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7-11 07:33
委托律师应诉,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7-11 09:34
你好: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有以下性质:1、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及甲方以投资为名向乙方贷款。乙方死亡,可以主张继承人返还借款;2、如果“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是甲方名义进行项目投资,该条款为挂靠,对外无效,甲方应承担责任。希望你尽快与律师直接面谈为宜。
回复时间: 2014-07-11 09:34
可以以这个理由。
回复时间: 2014-07-11 22:51
委托律师起草。
回复时间: 2014-07-14 15:23
可以主张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合同无效仍应偿还债务。
回复时间: 2014-07-14 21:31
你好!该协议名为“工地转让协议”实为民间借贷,甲方二人以投资项目折价(三人均认可)70万元作为借款金额。现乙方死亡,作为甲方的二人可以以借款为由要求乙方的继承人来偿还借款,此时乙方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乙方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另一种思路就是如果甲方以转让协议解除来起诉,乙方继承人主张协议无效,那么就应当恢复原状,返还财产,此时乙方的工地项目的份额也应当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有损失的,甲方也可以进行主张。
    因此需要结合甲方的具体是诉讼请求来制定一个应诉方案。希望该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6 10:33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6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