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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房子没判给我,现在我和孩子没地儿住,我还能要求补助吗?

 07-10 08:52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黑龙江-黑龙江 回答:(1)
离婚的时候房子给了我前夫,现在我带着孩子没地方住,是不是可以要求其把房子给我或者给我些补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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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0日 08时57分
您好,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离婚后对方没有住处的,也属于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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