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财产清偿

浙江-衢州 11-20 17:24  悬赏 15  发布者:AXP4613 回答:(2)
我于06年4月离婚,无任何财产。离婚后男朋友给我按揭购了套房,08年有人上诉至法院说04年我前夫和他有借款未还,法院认定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债务,因前夫早已人间蒸发名下无任何财产,现法院要求我偿还,请问现在的这套房可以任由他们处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1 07:21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0-11-20 17:33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提供以下意见:
    1 假设的确为您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法院认定债务应当由您西先偿还,该判决是正确合法的;
    2 鉴于您现在的房屋是您现在男朋友购买的,您可以以该房产为您男友的个人财产为由,该房屋就不会被用来偿还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3 04年的债务,08年起诉,建议您仔细审查对方的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以上意见,请您参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41
湖南 长沙
人气:543929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54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792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058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