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申维丰  刘同发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被人挑衅发生口角最后自己皮外伤对方骨伤并有鉴定书

浙江-温州 07-11 18:22  悬赏 0  发布者:rcon15…… 给我留言  回答:(5)
别人把货物堆积我家门口,我叫他把货物搬开,他语言辱骂挑衅我,随后发生口角并打起来,我受了皮外伤已经痊愈,对方肩膀骨伤并有鉴定书。
现在案件正在派出所处理,请问该如何处理?需要负多大责任?对方伤重级别应该是轻微伤或轻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1 19:52
如果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

但是是对方先挑衅并踢我家门的,而且本人也受了一定的皮外伤,请问这样会减轻自己的责任吗?

回答:

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你方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1 20:52
轻伤麻烦,轻微伤派出所调解即可
回复时间: 2014-07-11 20:43
轻伤的话,你有麻烦了。
回复时间: 2014-07-11 21:36
轻伤就比较麻烦了。
回复时间: 2014-07-11 21:48
如果是轻伤的情况,你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可以调解结案,对方存在一定过错。如被刑事拘留,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