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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上没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但是因为处理措施不当造成了二次事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够不构成

河南-洛阳 07-13 07:04  悬赏 0  发布者:138379……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为我的车出了事故,我哥闻讯后驾车赶到现场,因为车速过快,现在公安机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检查院提出申请,请问这个罪名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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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30
看情节。。。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08
现在先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11
你好,需要结合案件细节分析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11
答:车速快不一定构成本罪。
回复时间: 2014-07-13 07:28
有此罪名,是否构成要看具体情节,到底当时速度有多快。
回复时间: 2014-07-13 12:55
要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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