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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

江西-九江 07-13 13:25  悬赏 0  发布者:刘建贵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是江西彭泽的,7月11日早,我妻兄因个人为题操作不当,开后八轮大货车,卸货后因没有及时将后斗放下,导致撞到铁路高架桥,导致人员当场死亡,死者所开车辆系私人所买,挂靠石矿山,石矿山企业主与车主是利益合作关系,车主所运石矿是在帮石矿山企业主营运,车主所系车辆行驶证是在另一家物流公司注册,死者与车主开车以半年,现年45岁,如今留有一女孩10岁,已成孤儿,请问死者是否可以工伤认定进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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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3 13:34
这是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7-13 13:35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4-07-13 13:35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7-14 14:27
如果是为矿山企业做事且不是自己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
回复时间: 2014-07-16 10:17
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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