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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不要孩子和财产!不支付抚养费

贵州-毕节 07-13 21:14  悬赏 0  发布者:HJGQAZ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的户口是贵州省大方县!男方是重庆的!结婚证是男方那里办的!现在想离婚!但我不能去男方那里!我可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吗!男方有家暴和冷暴力!这种情况我可以要到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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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11:38
你好,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7-13 21:15
不能,只能到被告户籍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13 21:15
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7-13 21:24
不能的,只能去被告户籍地或者常住地起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尽力争取。
回复时间: 2014-07-13 22:09
按照法院管辖的一般规定,公民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对方在其他地方居住满一年的话就不用到重庆起诉。另外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
回复时间: 2014-07-18 15:14
在哪里起诉离婚,需要看你们的居住地,如果在某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就在该地起诉离婚即可。如果男方有家暴或者其他的暴力行为的,最好是有报警的记录后者证人的证明,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依法判处。
回复时间: 2014-07-23 18:24
要求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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