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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山东-东营 07-14 18:30  悬赏 0  发布者:wxdlb0…… 给我留言  回答:(8)
婚前我父母全款购置了我单位的福利房,婚后单位给办理了房产证,为我夫妻双方的名,女方死亡后,能否认定为婚前财产,不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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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18:34
虽然是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但写了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需要作为遗产分配。
回复时间: 2014-07-14 18:37
不能以登记为准,女方的那一半财产作为遗产由她的继承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7-14 19:07
作为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7-14 19:34
你好,虽然是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但写了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需要作为遗产分配。
回复时间: 2014-07-14 19:36
你好,作为遗产。有疑问及时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7-14 20:58
不能。应当作为遗产来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22
如果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回复时间: 2014-07-15 15:57
女方所有的份额应作为遗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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