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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承运钢筋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拖拉机有公司\'但都和托运方没有合同

浙江-金华 07-14 19:2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6)
拖拉机承运钢筋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拖拉机有公司\'但都和托运方没有合同。请问托运方有无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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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20:51
托运方没有过错的话,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26
你好,作为受害方的话应该将货主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我认为货主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要求货主承担责任,如货主明知拖拉机主无营运资格仍然将可能超长超重的钢筋交给车主营运。另外,挂靠公司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29
自己承担
回复时间: 2014-07-14 19:45
有挂靠公司,挂靠公司可以承担连带。
回复时间: 2014-07-15 06:48
托运方没有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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