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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索赔问题

广东-珠海 07-15 08:08  悬赏 0  发布者:凉风嗖嗖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三个月前因眼睛看东西出现重影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眼肌麻痹;当检查出这症状时,向公司领导口头提出请假,领导未允许,至到至今仍在上班,且眼睛未康复;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被迫以这种辞职手段来让自己有病假时间。
现因眼睛问题治疗花了外出打工的所有的积蓄,眼睛还未康复,同时带病上班也上了三个多月,目前还有几天辞职就到期,如我此类现象是否能向公司提出索赔?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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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15
建议申请工作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10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12
可以索赔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17
你好,可以索赔。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追问:

韩律师你好,请问具体的一个索赔流程是怎么样的?还有索赔金额是怎么样定的?

回复时间: 2014-07-15 08:22
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病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职工的病假假期。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我的补充: 2014-07-15 08:26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追问:

王律师你好,具体流程该怎么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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