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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挂靠公司连带责任问题

山东-淄博 07-17 15:00  悬赏 0  发布者:bing0g…… 给我留言  回答:(63)
我是一家集装箱车辆运输的挂靠公司,公司车辆都是车主挂靠到我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就是管理费和运输差价。现在其中一辆车辆于去年发生交通事故,2伤一死,伤者家属要求赔偿一百多万,进行了起诉,最后保险公司赔付了全险52万,车主赔了1万,现在判决书下来了,车主联系不到,要求我公司进行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因为领导忽视,没有及时发现,现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紧急求救一下法律达人们,看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渡过难关,恳请熟悉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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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30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17 20:03
你好,可以让原告查封车主车辆、房产等财产以利于执行赔偿款。
回复时间: 2014-07-17 20:59
挂靠责任没问题,关键是要向车主追偿,依据您与车主签的协议。
我的补充: 2014-07-17 21:00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7 22:51
你公司肯定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向肇事车主追偿。可向受害人家属协商分期赔付。
回复时间: 2014-07-18 11:37
你好,建议带上材料,面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7-18 14:09
你好,这种连带责任的法律关系谁也改变不了,没有办法,除非找到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挂靠的关系,否则,找谁都改变不了连带责任的性质。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4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7-20 11:22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03
赶紧为公司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一是看看能不能补救这件事,二也为以后公司遇到的法律问题出谋划策。
我的补充: 2014-07-17 16:39
你们在赔偿以后,可以起诉实际车主赔偿你们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07
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18
依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你公司是要承揽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18
连带责任是无法避免的,应当做好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28
1、马上向法院申请查封车主的车辆或者其他财产;2、马上起诉车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3、法院如果强制执行你们承担连带责任,应该协助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32
如果判决书中明确你公司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你公司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34
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45
根据你咨询情况,法院判决上诉期内,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下一步就是对方对你公司申请执行。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贵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法律错误。其实上诉结果也不会改变。就判决程序错过,无需过多自责和纠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希望贵公司与肇事者取得联系,按照你们协议约定向他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45
关键看判决的主要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49
你公司将被执行,你可以向挂靠人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50
依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你公司是要承揽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7-17 15:5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分析如下,供参考:
      1.法院判决书已下达一个月,已生效,法院判你们承担连带责任,若你们不履行,届时对方可能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建议先弄清楚法院判决书中让你们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在你们收取管理费或得到经济利益的范围内进行的赔偿,还是其他的理由。
      3.实践中,对于有偿的挂靠,发生交通事故时,对赔偿主体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的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无限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即使你们合同中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由挂靠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被挂靠人不是赔偿主体,因为车辆为挂靠人实际所有并支配使用获取利益,应独立承担责任。
     (3)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作为共同的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但被挂靠人只在收取的管理费或获取的经济利益范围内承担。
      4.建议携带你们与车主签订的协议及判决书等面谈当地律师,以作出准确判断。同时,建议你们聘请专业的律师对你们公司的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回复时间: 2014-07-17 16:12
挂靠的与被挂靠的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况且如果领到判决书已经有一个月了,上诉期也已经过了。
回复时间: 2014-07-17 16: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

》规定“公司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因此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是适当的责任,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仅仅是收取管理费,而没有支配权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有支配权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现在判决已经生效,也只能先履行,同时可以申诉,以争取不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7 16:29
1、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最高院司法解释。
2、你公司应尽快及时履行判决,要不然法院会强制执行,冻结公司账户。
3、你公司赔偿对方后,可以根据你和车主之家的挂靠协议进行追偿,一般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在挂靠协议里面对于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有明确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7-17 16:54
你好,根据你咨询情况,法院判决上诉期内,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下一步就是对方对你公司申请执行。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贵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没有法律错误。其实上诉结果也不会改变。就判决程序错过,无需过多自责和纠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希望贵公司与肇事者取得联系,按照你们协议约定向他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7 17:39
法律文书也已生效,没有好办法了,及时行使追偿权。
回复时间: 2014-07-17 17:47
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你与车主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协议,可依据协议向车方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7 17:52
你公司收取了管理费和运费差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7-17 21:5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
  问:当前,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形比较常见,在不少地方甚至比较普遍,请问《解释》对这种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态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形在现实中确实比较普遍。其主要特征是,挂靠人为了满足车辆运输经营管理上的需要,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机动车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企业,由该企业为挂靠车主代办各种法律手续,并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以挂靠形式进行运输经营,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多的弊端,一是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使国家通过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形式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目的落空。二是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的机动车,被挂靠企业有经营之名而无经营之实,疏于对驾驶人员的培训、疏于对机动车运行安全的管理,极大地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了较大的风险。三是挂靠经营方式下,挂靠人的资力往往比较薄弱,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难以得到及时、充分的赔偿,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有必要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明确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以被挂靠人的经营许可证和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无论是对交易相对人还是对不特定的道路交通参与人而言,都使他们产生了一种信赖,信赖以此经营许可证和名义从事经营的人具有一定资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其次,机动车运输经营活动属于一种高度危险活动,依据侵权责任法及其理论,开启某种危险、从某种危险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被挂靠人恰恰从挂靠经营活动中获得了利益,有时甚至是巨大的利益。再次,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较小的责任,会纵容挂靠这种违反运输管理秩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规定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以私法的手段实现公法目的,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最后,从侵权责任法关于责任主体和连带责任的规定来看,侵权责任法更加关注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更加注重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规定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也符合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
    3、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而且在联系不上车主的情况下,建议你们公司及时支付该承担连带责任的赔偿金额,如果推迟支付,或者不支付,待受害者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更导致贵公司的损失更大,因此,建议及时处理该赔偿金的支付问题。
    待贵公司支付了以后,根据规定多承担的部分你可以向车主进行追偿,让车主根据你们之间的协议将发生的赔偿金支付给贵公司。
    如果贵公司没有与挂靠的车主签订挂靠协议或者其他相应的合同,那么贵公司应当按照贵公司在收取的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余的赔偿责任应当由车主或(与车辆的驾驶员共同)承担,要求他们将该款项返还给贵公司;
    4、如果现在联系不上该事故车的车主,那么贵公司可以在支付赔偿金的同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保全,到时候你追偿时还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或者车主的赔偿能力不好的话,你可以申请拍卖该车进行追偿。
    或者找到受害者并与其协商,也可以让受害者方申请保全该事故车辆,以保证赔偿金的执行。
    大概受害者方不会申请保全,因为需要缴纳保证金,而且有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只能试一试;
    5、你们也可以找到受害方进行和解,看是否能够在所判决的赔偿金数额以下达成赔偿意见,如果能够达成和解,那么贵公司也就相应的减少一些支出。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7 22:12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伤者和死者家属是起诉要求你公司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该判决书已经过了15天的上诉期,已经生效了。伤者一方可以申请执行了。法院判决除了保险公司的外你替车主承担的赔偿款是多少?你公司可以依据与实际车主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要求实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你可以采取对车主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包括对车主的车辆进行变卖或者是拍卖或者是折价补偿等措施来减少你公司的损失。需要找车主的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的线索。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8 05: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7-18 07:16
你好,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伤者及家属来说是公平的,法院判决没有问题。现在关键是要尽快寻找车主,向车主追偿。
通过向法院起诉,查封其财产,最终追回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7-18 08:52
通常来讲,挂靠公司与实际车主都有挂靠合同,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出现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情形。
你们可以依你们的合同约定来想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常来讲,这笔钱也是需要车主自己赔偿的。
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在对方申请执行时为你们策划相应的办法
回复时间: 2014-07-18 10:34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一下,你们先承担,后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0:44
你好,法院是否有直接判贵司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8 10:51
需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8 11:14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你公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8 11:15
原则上说,判决结果没有错误
正常的处理方式是你们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后依法向车主追偿
但还有一种折中的处理方式,那就是抓紧找律师协助你协调一下执行的进度,然后尽快查车主的财产线索,争取执行车主。
 连带责任就是任何一方都有全部偿还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责任,车主全部执行了判决,自然与你们公司无关了
回复时间: 2014-07-18 12:11
你好: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你们归还赔偿款后,可以向肇事方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2:3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目前,你们公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赔偿以后起诉车主要求车主赔偿。查询车主信息,然后向法院申请冻结其财产。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7-18 12:39
赔偿是逃不掉了,但是赔偿以后可以再起诉车主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3:15
挂靠的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4-07-18 14:36
法律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是损失要核算,
回复时间: 2014-07-18 15:16
在交通事故当中,运输公司和司机是挂靠经营关系,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司机和被挂靠的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与司机的约定,只在你们两方之间有效,你赔偿后,可以依据合同向司机追偿。别无其他办法,只能以后要求挂靠的司机购买100万左右的商业险。
回复时间: 2014-07-18 15:53
你好,作为挂靠公司需要与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赔偿受害者之后,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6:04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之后可以根据与被挂靠人的协议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18 16:18
判决已经生效,你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8 16:22
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可以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6:51
都已经生效了。传票和判决书没有送达么?也好,让领导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法律服务的必要性。
回复时间: 2014-07-18 19:44
你公司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而后可以根据挂靠协议向实际车主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21:00
答:承担责任后,向被挂靠人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9 06:12
抓紧寻找实际车主,并向法院提供实际车主的财产线索,如果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向实际车主追偿。
回复时间: 2014-07-19 08:57
这个案子你们已经输了,只能说再去向那个车主追偿,我建议你们完善下公司运作吧。
回复时间: 2014-07-19 10:55
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只能向车主追偿了。
回复时间: 2014-07-19 11:55
赶紧委托律师找案子是否存在法律漏洞,提出执行异议
回复时间: 2014-07-19 12:00
你公司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7-19 13:12
1、对于生效判决,是否考虑申请再审?
2、对于强制执行,是否考虑提出异议?
3、亡羊补牢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7-19 17:08
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0 09:42
运输公司应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类似的问题,包括当初和车主签的挂靠协议,如果进行法律处理就可以避免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连带责任,建议选择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0 11:54
别无他法,赶紧配合法院执行,否则你方还要承担滞纳金,双倍利息等。其次,要找到挂靠人,查询他的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另外,在以后,要求挂靠车辆上保险是保额要提高到百万,完善挂靠合同。吸取教训。
回复时间: 2014-07-20 12:09
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0 14:14
收了管理费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重点应放在对车主追偿这一块。
先去法院查封车主的车辆及财产,然后起诉车主。
回复时间: 2014-07-20 14:45
该判决书的内容并没有错误,建议车队赔付三者后,持判决书和挂靠协议起诉实际车主,要求实际车主赔偿你方的损失。并将车辆予以查封、保全,减少自己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7-20 19:23
应该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1 08:50
依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1 16:44
你好!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你们支付赔偿款后,可以向肇事方追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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