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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相撞该怎么处理

天津-南开区 07-18 11:19  悬赏 0  发布者:李少彬咨询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和对方骑电动车同在非机动道由东向西行驶,对方突然左转弯,我刹车不及相撞。我带一个同事,对方一人。然后对方报警,交警双方将电动车拖走,对方说腿疼要去医院检查,打算额我。我们没什么事,就没去医院。我是外地人!对方本市的!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我们责任怎么认定,我需要承担什么?(对方的腿肯定没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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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8 21:45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0 11:36
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1:49
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1:54
具体责任由交管部门进行认定。
回复时间: 2014-07-18 12:56
等待对方起诉,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18 15:22
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确定是否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7-18 16:3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7-20 22:12
先协商,否则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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