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我工伤4级伤残,厂方没有交保险,1审判决,我与厂方保留劳动关系

贵州-遵义 07-20 11:0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工伤4级伤残,厂方没有交保险,1审判决,我与厂方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沾到6十岁,请问在厂方没有交保险。使我无法没出结果,就是天天要钱,我想知道1周多啦还能鉴定出轻伤吗?责任.如需进行撤诉请联系我院01057395014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0 23:18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7-21 10:4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回复时间: 2014-07-23 18:38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213
陕西 西安
人气:105040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737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5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