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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广东 07-20 14:46  悬赏 30  发布者:郑凤仙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方面的问题。
    我爷爷(以前是地主)在村里有一百二十平方的房屋,后遇上1951年土改没收地主所有物,后房子已经被拆,解放后该地虽归还我爸(当时只是口头归还,并且没有地契之说),但1986年村长把该地偷偷私卖给某个村民,之后1987年新的村长上任。私卖给那村民时并没有任何手续和证明。当时领导扭曲事实,说该土地是粮田并不是房屋,1986年当地法院判给那村民。后来我爸爸向上一级法院上告并找到土改时期的干部作证,村长这才开了下面那张证明。村领导当时开了这张证明给我爸爸,口头上说东西拆除了没办法退还,这块地就还给你以后有钱再建回来。所以1987年新上任村长不敢签名证实这土地是那村民的。到2014年现在,又一届的新村长上任,突然签字承认是那个村民的了,并且该村民通过一些后台关系将手续办理齐全。如果说没收地主房屋作为公家财产的话,本不应该卖给私人吧?即使卖也该公开拍卖该地对吗?
除了那个证明,人证方面:村里还有几个土改时期的老干部也可以作证该土地属于我爸爸郑阳华的。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通过什么法律渠道去争取?依您看,这个土地争取回来的希望大吗?
附件:【证明:我村民郑阳华解放前有房屋一座四臂两拖廊,土改初时被集体把该屋没收为作民兵宿舍,1966年集体把这间房屋的屋上及四个臂拆去建为文化室,遗下三间墙体作为第三生产队,重盖回茅屋作队屋之间,到1974年该屋最后由第三生产队全部拆去遗下空地一块。此致证明。吴川县中山镇郑屋村民委员会198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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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0 15:17
房子已经拆了,所有权不存在了,建议重新申请审批宅基地
追问:

何律师您好!解放后没有阶级的说法了,那我爷爷的房屋(屋地)是归还我爸爸,还是属国家公有呢?如果属于公有,村长私卖土地属于违法吗?如果属于我爸爸的,买地的村民手续齐全了,我爸爸还能根据以前的证明去申请审批宅基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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