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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大2的学生 暑假来广东打暑假工 我是以长期工的身份

广东-东莞 07-23 20:5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大2的学生   暑假来广东打暑假工  我是以长期工的身份进的厂   并且签了合同  试用期为5个月   现在厂里要我填了1张表格,是学生离职日期的表格,我填了8月25号离职。听说发工资的时候会发我们暑假工的工资,9块钱1个小时。有什么办法要求厂里按长期工的工资给我吗?  学生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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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3 22:41
如果年满18周岁,并且意思表示明确,学生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您实际工作是按暑期工进行的,因此不能要求长期工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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