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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新疆-昌吉 07-24 11:28  悬赏 0  发布者:azhang……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一项研发改进技术超出业界,公司特要求签保密协议(离职后属竞业协议)。期限为5年,补偿金没具体写清楚如何补偿,请问是不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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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4 11:30
不合法,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我的补充: 2014-07-24 11:31
竞业禁止的期限是2年。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回复时间: 2014-07-24 12:38
不合法期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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