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陆腾达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实习生人身损害

上海-南汇区 11-23 22:27  悬赏 20  发布者:bgs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1月从学校由上海卢湾区的一家中介公司派遣至在上海南汇区的一家外企实习,实习截止2010年6月30日,在2010年5月周六公司安排独自加班的时候受伤,花去医疗费用2960元,分为两部分县级医院1600多,社区医院1300多,当时公司说实习生受伤不属于工伤,不能够做工伤认定,事后为我补买了商业保险,现在公司以商业保险只能够报销县级医院的医疗费为由,只肯支付我在县级医院和第一天在社区医院所花费的1807元的医疗费用,说是其余的商业保险报销不到,不给我报销,我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吗!该通过什么手段?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23 22:39
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