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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赔付

辽宁-阜新 07-27 00:42  悬赏 5  发布者:xudong……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女方结婚快3年了。婚后第一年时,女方曾怀孕一次,但是出现了胎停育,医生说至少要修养半年才能再次怀孕。所以女方养了快一年,我们才再次想要孩子。可是再次想怀孕,女方缺怀不上了。我去医院做过检查,化验了精子成活率。化验结果正常,可以确定不是我的问题。女方家也去医院检查了,但是一直不告诉我结果。也就是隐瞒了化验结果!而且我家也带女方看过很多次,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并且已经拿走了自己的衣物和我分居3个月(有一部分是我购买的)还提出要求我赔偿16000元,原因是那16000元是他父母结婚时给我们的装修费用.但是婚后她一直都是自己把持着自己的钱,而生活的各种费用都是我来承担的(连水电费都是我自己承担)我认为不合理,因为这3年的所有费用都是我和我的家人承担的,女方和女方的家人从来没有承担过。就连女方看病,钱也是我出的,她们家也没拿过一分钱.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现在要是同意离婚的话,需要答应她提出的要求吗?如果我同意离婚,但不同意支付赔付,这婚能离成吗?
问题补充:
从开始我和我家就不同意离婚,但是女方铁心要离婚。我们领她看过很多次,后期我们也很多次说再带她去看,但女方和家人就是不同意去,而且是在我不同意她走的时候私自拿走的东西,这样开始的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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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7 04:58
1,是否答应由你决定!2,个人衣物属于专属物品,应归各自所有!3,装修属添附,应该折价给她,4,夫妻有扶养的义务,包括你有责任给他看病!尽量协商解决吧。
我的补充: 2014-07-27 04:59
我的回答:
1,是否答应由你决定!2,个人衣物属于专属物品,应归各自所有!3,装修属添附,应该折价给她,4,夫妻有扶养的义务,包括你有责任给她看病!尽量协商解决吧。
回复时间: 2014-07-27 07:03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4-07-2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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