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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花钱2万多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1 单元2号买下,53个平方

四川-成都 07-27 16:1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自己花钱2万多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77号14栋1
单元2号买下,53个平方。现在寥M将北京住房800万买掉,回成都己花200多万购1套5新房
。今年6月寥M向我索要新鸿路53平方房子产权。请问我应该给这个当初抛夫抛子的前妻部份产权吗?特向律师请教。盼回复,谢谢!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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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7 20:33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如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共同财产。如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女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建议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4-07-27 16:23
如果是你们结婚后买的房子,一般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7-27 17:44
你好,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后购买,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7-27 20:14
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可找律师详谈,才好确定。
回复时间: 2014-07-28 16:12
2万多在成华区怕是买不到53平的房屋。如果是前妻的话,说明你们已经离婚,离婚后不存在经济上的往来的话,自己购买的房屋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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