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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房产换迁,婚后办迁后房产登记时是夫妻两人一起申请办理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但房屋登记簿记载

 07-27 20:57  悬赏 0  发布者:LIUDIY……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3)
2007年男方房产换迁,换迁时房子的面积有加大了二十平方米,有补交2万元钱,新房装修款3万元钱的借款。(以上5万元借款是婚后我们还的)2008年我们结婚,2009年迁后新房子开始办房产证,由于结婚时的所有开支都是女方家里支付,婚后女方还要一起还房子的补交款和装修借款。男方自愿在办新房登记时和女方一起办房产登记。2009年9月我们夫妻和开发商一起在房产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2009年10月房产证发放下来.但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和共同共有,只有男方的名字。现已经查明房屋登记簿中女方是共有人。现男方要离婚说房子是婚前财产,女方该怎么办?(由于房子的补交款和装修款都是找男方亲戚借的,女方没有证据证明有还款,)女方可以分割此房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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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7月28日 13时08分
1、一方婚前房屋拆迁获得的房屋,在所有权人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若你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未双方共有,可以尽力争取部分产权。
3、婚后补交的购房款及装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建议在离婚诉讼中,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财产分割。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1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7 22:15
以房屋登记簿为准确定权利人,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7 22:25
房子以登记为准,女方可要求适当返还出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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