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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的赔偿问题

河北-唐山 07-31 21:47  悬赏 0  发布者:老实人ab3…… 给我留言  回答:(2)
7.13日骑电动车在路上超过另外一个女的骑的电动车时,不慎将她挂倒。然后送她上医院,坚持 拍片子 ct 核磁都做检查,连开药花了3000多,医药费都是我出的,连车钱也是我出的(后面几次复查都是)。当天他们报了警,出警的交警定了我的全责。后来看完病,他们家属和我要三个月的误工费,看护费,一共 1万6左右,然后精神损失费让我看着给。(检查核磁的结果是软组织损伤,半月板2度损伤)我想问:是否合理,如果我不给这么多,交警调节失败,他们起诉的话我是否会败诉,如果败诉法院会判多少钱。(家里条件特别不好,欠着很多外债,再加上我也不会说,所以想请教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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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31 22:50
他们起诉的话,因为你是全责,肯定要全额赔偿对方。至于对方要的费用是否合理,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误工费,护理费如果对方有鉴定的话,要依据鉴定书上的误工护理期限和对方的实际工资给。精神损失费一般构不成伤残的话是不给的。
追问:

那请问下,交警队是否有权利定我的全责呢?我问了别的交警队,说电动车根本没有全责的说法啊。

回答:

当然有权利定你全责了,你们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就会出现你全责的情况。电动车没有全责的说法肯定不对。如果有一方是非机动车的话,责任认定可能会考虑别的交警队说的情况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 其实我也是同意赔付的,就是觉得他们要的太多了。接受不了。

回复时间: 2014-08-01 10:36
赔偿损失以对方实际发生为准,误工时间以医嘱为准,误工期间有误工费用,住院期间可以主张护理费用,评残后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用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 感谢。就是觉得心里没底,感觉他们要的太多了,而去交警队给我打电话调解的时候老是说别的案例给了比这个多很多,我这个应该立刻给他们钱,不然以后多麻烦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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