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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销售员,在上班时间骑电动车跟别人撞了导致右手骨折,我休养

上海 08-01 08:2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销售员,在上班时间骑电动车跟别人撞了导致右手骨折,我休养在家1个半月然后又去公司上了1个月左右的班,后来我打电话跟老板说不做了就不上班了,请问我休养的时间他要付我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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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1 09:11
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来看,如果你没有责任,公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支付你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8-01 21:35
非你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4-08-02 15:26
1、如果是工伤,工资应照常支付;
2、如果是病假,支付病假工资;
3、如果是事假,则无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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